来源:浏发集团 2023-06-07
一、采购项目名称:
浏阳市永和自来水厂新建工程湿地生态影响评估报告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编制湿地生态影响评估报告类似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相关业绩技术服务合同和林业等相关部门审批通过文件复印件。);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6)其他说明:
①前文所称“近三个月”特指“2023年3-5月”;
②前文所称“近三年”特指“投标截止时间止前36个月”;
③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10 : 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浏阳市人民东路60号2楼202室
5、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浏阳市人民东路60号2楼202室
6、开标时查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7、特别提醒:
(1)本项目由中标人与招标人(代建单位)和永和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共同签订合同。中标人自中标之日起3日内须与招标人联系并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2)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中标人提供的相关工作成果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或未取得湖南省林业局批复通过意见,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中标人需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中标人在5年内不得参与浏发集团及下属公司任何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liufajituan.com/)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9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投标人提问方式:以不署名的形式发送至邮箱:158066288@qq.com。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五、联系方式: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向下列单位查询:
采 购 人:浏阳市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女士 电话:0731-8364866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捷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新城国际A栋七楼
联 系 人:沈女士 电话:13723871103
2023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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